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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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bi00
留言日期:
2024-06-24
主题:
对教师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查什么内容
内容:
广东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参评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第34条“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我的问题是:申报人按法定程序申请复查,是否可以申请复查以下内容:一、申请复查评审过程是否严格遵循了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二、申请告知评委记录的参评人未通过的具体原因。
组织评审的教育局拒绝告知申报人不通过的具体原因,评审结果通知书只提供了《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申报人通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5]263号)附件中的通知书中的样本,连具体人名时间等信息都没有填上去,以这个空白样本作为答复,是否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