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特殊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要求,按照国家、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我省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的
聚焦特殊教育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通过建立一套破解我省特殊教育发展重难点问题的有效工作机制,培育一批有效推进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提升项目,形成一批改革成果显著、育人要求有效落实的典型案例,以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为核心,推动全省特殊教育育人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教育质量有效提升。
二、项目类别及建设任务
本批特殊教育内涵建设项目以总体规划、分项研究的方式来推进,以特殊教育课程方案落地、育人方式变革、关键领域提质、评价改革深化、教研支撑强化、教师素养提升为主要方向,倡导学校与教科研机构、高校、省特殊教育指导委员会合作开展项目的研发共建。
(一)乡镇(街道)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申报对象是统筹全镇(街)特殊教育资源建设与指导任务的镇(街)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可单独设置或设在乡镇“三所学校”中)。申报对象必须机构健全,有专门的人员配置和固定的专用场所,能较好完成镇(街)内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校的统筹设置、资源建设、过程指导、质量评估、咨询培训、专业研究等任务。申报单位须参照《广东省市级、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指南》(附件5)探索建设乡镇(街道)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乡镇“三所学校”建设1个以上特教班(含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鼓励根据残疾儿童类型分类建设特教班,完善现有特教班建设。同时,开展对区域内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管理、考核与评价。并从区域融合教育的支撑保障、特殊学生个性化教学与学习资源开发、区域融合教育办学质量监测、融合教育教师素养提升、特教班的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社团融合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主题中选择1-3项开展项目建设,其中特教班的课程建设、教学实施与管理为必选任务。每个地市可推荐3-4个以内。
(二)随班就读基地校(园)。申报对象是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将中度残障儿童少年组建成特教班的普通中小学校。申报对象必须具备较好的融合教育工作基础,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按照《广东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建设指南(试行)》(附件4)(幼儿园参照并结合有关要求落实)开展有关工作,在融合教育课程教学工作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和实践,能在同类学校中发挥较强的引领作用。同时,申报单位须从校(园)融合教育课程体系、融合教育课堂有效教学模式、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基于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的精品课开发与应用、家校社融合教育协同、社团融合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主题中选择2-3项开展项目建设,有特教班的学校须将特教班的课程建设、教学实施与管理作必选任务。广州、深圳可推荐8所以内,其他地市可推荐5所以内,省机关事务局办园可直接申报。
(三)孤独症教育研究基地。申报对象是开展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教育研究与实践的高校、各级教科研机构,设有孤独症部(班)的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承担随班就读任务并在读有5名以上孤独症儿童的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对象需要配备有专门的孤独症教育师资团队、专门的场室设备,具备较强的教育资源开发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以及3年以上开展孤独症教育实践的经验,具备孤独症课程教学示范辐射的能力。申报单位须从孤独症教育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及应用、课堂教学质量监测、孤独症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主题中选择2-3项开展项目建设。广州、深圳可推荐3所以内,其他地市可推荐1-2所以内,高校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广东省第五批特殊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1)和《广东省第五批特殊教育内涵建设项目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孤独症教育研究基地申报,高校及教科研机构若牵头申报,应联合3所以上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申报。随班就读基地校(园)项目、孤独症教育研究基地申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若牵头申报项目,应根据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关系,协同1-2所珠三角地区学校(作为帮扶单位)联合申报;珠三角地区学校若牵头申报项目,应根据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关系,联合2-3所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学校(作为参与单位)共同申报。
(二)市级推荐。各类特殊教育内涵建设项目须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及限额进行遴选、推荐。
(三)报送要求。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向省教育厅报送申报材料。各地市须按项目类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填写《广东省第五批特殊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过期不予受理。
1.纸质版报送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及地市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省教育研究院710室。
2.电子版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论证表的电子版及扫描版、佐证材料扫描版、汇总表的电子版及扫描版,申报书及汇总表的扫描版须有推荐单位公章。以“地级以上市名 特殊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邮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hef@gdedu.gov.cn。
四、其他事宜
(一)本批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项目完成后,通过验收的项目建设成果,省教育厅将通过上传网络资源平台、组织交流观摩活动、结集出版等多种形式推广。
(二)各内涵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后,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复评不过关的单位,将撤销内涵建设项目资格。
(三)省教育厅拟从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特殊教育专项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各建设项目研究和实践(深圳市立项内涵建设项目,由深圳市参照省标准支持)。各项目组需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据实列支经费。同一项目在立项前已获得省级以上建设资助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信处王莹,电话:020-37628162;省教育研究院何非,电话:020-83354295。
附件:
1.广东省第五批特殊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申报书
2.广东省第五批特殊教育内涵建设项目论证表
3.广东省第五批特殊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广东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建设指南(试行)
5.广东省市级、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指南(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1日